湖州市司法局周军处长一行莅临考察 浙杭长兴分所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浙杭新闻/2016/07/21

2016年7月19日,为全面推进湖州市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引进“浙杭律师”品牌入驻长兴,湖州市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处处长周军,长兴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琦,浙江兴博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吴红等一行莅临我所钱江新城总部考察、指导。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丁洁亲临指导。浙杭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向明,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方志华,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郑舒木、姜海斌以及其他主要合伙人予以热情接待。



周军处长讲话说,近两年发现外地律师在湖州市法律服务市场中非常活跃,特别是在IPO、PPP、破产管理、知识产权等高端业务领域,湖州本地律师亟须更新理念、转型升级。而法律服务不仅仅是解决法律问题,还要解决大量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引入知名律师团队的基础上,还要吸收本地律师,进行深入的本地化,才能更好的服务湖州的社会、经济发展。这次浙杭所和兴博泰所的合作共同设立浙杭长兴分所,周军处长表示十分欢迎和支持。



丁洁处长总结了杭州律师近些年在外地开疆拓土的成果,也介绍了北上广等知名律师品牌进入杭州的情况。他们的成败兴衰,给了与会人员很大的启发。丁洁处长指出,经验表明总所要对分所有充分的扶持、帮助,形成统一的品牌管理,共同提升法律服务的硬实力。

沈向明律师发言道,浙杭所的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此由衷的感谢;同时也十分感谢湖州市司法局在本次发展过程中的牵线和帮助。设立长兴分所后,将与兴博泰所深度的、全方位的合作,共同发挥优势,在金融、破产管理、涉外等多方面服务湖州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就设立浙杭长兴分所的理念、架构以及长兴的法律服务市场的环境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交流之后,“浙江浙杭(长兴)律师事务所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隆重举行,浙杭所沈向明律师,兴博泰所周吴红律师郑重签署了协议。




通过本次考察、交流,为浙杭所设立长兴分所的总体路径指明了方向,也将这一重要事件正式提上了日程。相信通过浙杭长兴分所的设立,能够进一步扩大我所品牌影响力、发挥优势、提高服务水准,满足湖州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服务湖州社会、经济发展。